在 金 融 上 監 管 不 力 , 才 是 金 融 海 嘯 罪 魁 禍 首 。面 對 急 速 惡 化 的 金 融 環 境 , 及 時 有 力 的 對 策 至 為 關 鍵 , 並 就 如 何 完 善 監 管 環 球 金 融 市 場 ,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。
讚 內 地 推 政 策 及 時 果 斷
周 小 川 指 , 各 國 政 府 和 立 法 機 關 可 考 慮 事 先 授 權 財 政 部 和 中 央 銀 行 在 特 定 的 、 定 義 清 晰 的 危 機 情 形 下 , 採 取 非 常 規 手 段 以 控 制 系 統 性 風 險 , 而 無 需 經 歷 冗 長 甚 至 艱 難 的 批 准 過 程 。 而 中 國 政 府 在 出 台 重 大 舉 措 時 決 策 及 時 、 果 斷 、 有 力 , 體 現 了 獨 特 優 越 性 。 今 次 金 融 風 暴 中 凸 顯 多 個 監 管 系 統 的 缺 點 。 當 中 國 際 信 貸 評 級 公 司 涉 及 利 益 衝 突 問 題 , 以 及 市 場 的 評 級 工 具 相 類 似 引 發 市 場 羊 群 效 應 ; 周 小 川 建 議 監 管 機 構 應 要 求 結 構 產 品 發 行 人 在 其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持 有 一 定 份 額 相 關 資 產 , 從 而 減 緩 道 德 風 險 和 欺 詐 性 貸 款 發 放 等 問 題 ; 要 求 主 要 金 融 機 構 使 用 外 部 評 級 不 超 過 業 務 量 的 50% , 應 加 強 內 部 評 級 能 力 , 信 用 風 險 要 獨 立 判 斷 。
倡 設 機 制 防 市 價 入 賬 衝 擊
以 公 允 價 值 入 賬 的 會 計 準 則 , 令 今 次 惡 劣 的 金 融 市 場 更 加 動 盪 ; 周 小 川 建 議 建 立 一 種 「 斷 路 器 」 機 制 , 抑 制 特 殊 情 況 下 公 允 價 值 會 計 準 則 帶 來 的 衝 擊 。 周 小 川 「 指 點 」 發 達 國 家 如 何 加 強 監 管 , 人 行 昨 晚 發 表 「 部 份 國 家 金 融 管 理 存 在 多 方 面 問 題 」 文 章 呼 應 行 長 言 論 , 直 指 部 份 發 達 國 家 認 為 「 最 少 的 監 管 就 是 最 好 的 監 管 」 是 錯 誤 , 他 們 在 監 管 埸 外 金 融 產 品 顯 得 鬆 散 與 欠 缺 失 , 在 部 份 發 達 國 家 的 一 些 具 有 重 要 性 金 融 機 構 董 事 會 , 淪 為 「 紳 士 俱 樂 部 」 , 獨 立 董 事 未 稱 職 等 。 他 更 呼 籲 , 發 達 國 家 應 盡 快 將 國 民 收 入 的 0.7% 作 為 援 助 發 展 國 家 經 費 , 實 現 其 承 諾 。 謝 旭 人 重 申 盡 快 為 國 際 貨 幣 基 金 組 織 、 世 界 銀 行 等 國 際 金 融 機 構 制 定 改 革 時 間 表 和 路 線 圖 ; 進 一 步 提 高 發 展 中 國 家 的 代 表 性 和 發 言 權 。 增 強 對 主 要 儲 備 貨 幣 國 家 經 濟 政 策 和 金 融 市 場 的 監 管 , 建 立 及 時 高 效 的 危 機 早 期 預 警 系 統 。
1. 各 國 政 府 和 立 法 機 關 考 慮 事 先 授 權 財 政 部 和 中 央 銀 行 , 在 非 常 危 機 時 期 可 以 採 取 非 常 手 段 , 毋 須 經 過 冗 長 審 批
2. 要 求 重 大 金 融 機 構 外 部 評 級 的 依 賴 度 和 使 用 率 , 不 超 過 業 務 量 的 50%
3. 建 立 斷 路 器 機 制 , 抑 制 特 殊 情 況 下 採 用 公 允 價 值 會 計 準 則
4. 要 解 決 巴 塞 爾 協 議 允 許 金 融 機 構 對 複 雜 產 品 定 價 及 風 險 評 估 , 採 用 內 部 評 級 法 的 缺 點
5. 在 經 濟 異 常 時 期 財 金 部 門 可 發 佈 季 度 景 氣 與 穩 定 系 數 , 以 便 調 整 對 複 雜 信 貸 產 品 等 的 資 本 充 足 比 率 及 其 他 控 制 標 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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