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府向香港可接受存款機構的港元與外幣存款提供100%擔保,政府成立備用銀行資本安排,有需要時向本港註冊的持牌銀行提供額外資本,二者有效期至2010年。本港銀行資產仍高於負債,就算有銀行倒閉,能確保存戶取回存款及利息。提供備用資金防止銀行清盤的最後一步,措施為市場打下一枝強心針,避免信貸市場波動,影響各行各業。
本港銀行體系穩健,資本充足,但人心虛怯,為恢復市場信心,加入環球存保全包宴的行列,增強大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,銀行同業拆息在英美救市及本港提出紓緩措施後已見回落,政府承諾提供備用信貸,紓緩加息壓力,減少資金流走,消除公眾對中小型銀行倒閉的憂慮,有利中小銀行股價反彈,中小型銀行不用再出高息從市場吸納存款,只需由品牌、客戶關係和服務質素等競爭力,去決定息率高低。未來二年銀行存款風險接近零,可考慮挑選一個利率較高的定期存款計劃賺取穩定的回報。
增加存款保障上限涉及成本,會轉嫁予存戶及股東。雖有保障,存戶應將存款分置於穩健的銀行,倒閉要取回存款亦費時失事。外地存款或記於香港的賬目下,變相由政府承擔風險。此項措施只能救急,長期實施恐怕銀行和金融機構將存款作高風險投資,一旦倒閉就由政府負責。政府必須評估市場環境,決定是否增加減措施和延長。